標緻僱傭服務中心,為僱主提供全面及周詳的僱傭服務,由申請、簽證至家傭到港報到、領取身份證,皆由專人負責。

服務包括:
- 領事館之合約認證費
- 家傭從海外到港之機票
- 家傭到港前之驗身及出境手續費
- 入境事務處之工作簽證費用
- 僱主備用手冊
- 專人代客接機
- 代辦家傭到港後再次驗身,包括肝炎、愛滋病、性病驗孕及照肺
- 協辦家傭之身份證及到各領事館報到
- 家傭勞工保險及綜合保險
- 免費翻譯,上工後跟進服務,代書等服務及有關之勞工法例諮詢


全電腦化服務

網頁上之“網上選傭”提供所有代聘女傭詳細資料及錄映面試片段,資料直接聯糸本公司之電腦系統,固能提供即時更新功能,僱主可安心在任何地方上網挑選合適的家傭。

申請手續

僱主應具備以下資料, 以便有關部門審核申請:

- 個人/全家入息証明文件每年不少於約HK$180,000(每聘請一名為單位)(證明文件如: 最近期政府發出之入息稅單或定期/活期存款/銀行月結單或公司聘請信等)
- 地址證明: 差餉、水、電、煤、固網電話費單、租單或CABLE TV單等。
- 如有需要, 有關部門或要求遞交以下文件: 出世紙、結婚證書、舊女傭合約、公屋證及公屋暫住信等。
- 貴客聘請家庭傭工來港工作, 雙方需同意下列條文, 而一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發之僱傭合約I.D.407form為準, 而僱傭合約大概內容如下:
1. 僱主每月支付女傭之薪金為HK$4,730.00 (薪金根據當時政府之頒報為準)。
2. 合約兩年期間, 僱主須負責女傭之食宿、醫療、勞保, 而女傭每年享有12天勞工假期;及7天有薪假期。 (*女傭合約生效/到港工作日起計, 首3個月女傭不能享有勞工假期)
3. 若任何一方提出解約, 則需要一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或即時賠償予對方一個月薪金(現為HK$4,730.00)作為代通知金;而無論任何一方提出解約或合約完滿時, 僱主必須支付女傭返回原居地之機票及行程津貼(如工人原居地為馬尼拉市, 約為港幣100元)。

本公司 (標緻僱傭服務中心) 持有以下相關牌照:
香港商業登記牌照:17763267
香港職業介紹所牌照: 74338
孟加拉勞工部允許之香港僱傭代理公司 (CoA No. 0888)
印尼駐港領事館發出之僱傭代理許可証: 17369.177.VII.2022
菲律實駐港領事館發出之僱傭代理許可証 : POLOHK-0619-0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