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簽署本公司之僱主委託書及附件時,僱主即同意接受香港的勞工條例及僱傭合約上的條文,詳情亦可於:

-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PointToNotesForEmployersOnEmployment(FDH).pdf
-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FDHLeaflet.pdf
-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FDHguide.pdf
查閱,此勞工條例在外傭到港後即時生效。

僱主必須清楚明白及接受申請外傭的審批乃屬當地政府、駐香港領事館及香港入境處之權力,本公司旨在協助僱主申請,在所有有關申請文件齊備下,申請時間約為三至六個月,但亦視乎當時實際情況的變化,如當地政府, 駐香港領事館及香港入境處對以上申請提出疑問,本公司會即時通知僱主,以作安排。

本公司除或收取外傭工作後第一個月工資的10%作為佣金外,不會向外傭收取額外費用。

申請根據香港入境處條例, 所有在港轉約的外籍家庭傭工在新簽証生效前, 不能為新僱主工作及不能在非合約上之地址或家庭工作, 違者均屬違法。

 

本公司 (標緻僱傭服務中心) 持有以下相關牌照:
香港商業登記牌照:17763267
香港職業介紹所牌照: 74338
孟加拉勞工部允許之香港僱傭代理公司 (CoA No. 0888)
印尼駐港領事館發出之僱傭代理許可証: 17369.177.VII.2022
菲律實駐港領事館發出之僱傭代理許可証 : POLOHK-0619-064